墓园出入口绿化更新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墓园出入口绿化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9 月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G-ZB-2021-067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 1712957.1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采购项目内容:美化中华墓园出入口沿线及入口景墙,更新绿化带苗木、补种景观树,更新配套的围墙、水景墙、集成值班板房等,具体以采购人需求及经审定的设计文件要求为准。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由于建设单位从事殡葬行业,项目在种植、安装过程中如遇到遗体出殡、骨灰下葬等仪式,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待仪式结束后方可继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供货期可按实际情况适当顺延。 (2)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响应。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4.其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6.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具有苗木、花卉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分支机构磋商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或相关主管部门查验等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格式 1,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或相关主管部门查验等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 1,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 1,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② 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相关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一)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三)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一)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二) (一)时间:2021年 9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采用 现场购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请填写好《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附件 1)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 2 天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附件 2)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本 项 目 采 购 公 告 等 信 息 在 相 关 媒 体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 上公开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1.
2.
3.
4.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2.
3.
4.
5.电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九、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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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