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运钞车车载4G无线路由器(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采购内容:采购钞车车载4G无线路由器202台
2.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1)预算总金额:1020100元(5050元/台)
(2)最高限价:总价限价1020100元,单价限价5050元/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产品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2.5交货
2.6质保期:不少于3年或中标人承诺期限。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具备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原厂投标则不需提供(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1)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2)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重庆主城有常驻办事机构,服务能力涵盖全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产品安装与调试服务。(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和“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三张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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