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一期)等5个项目机电及附属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一期)、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7号)、《关于同意开展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11号)、《关于同意开展雄县至白沟连接线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6号)、《关于开展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8号)、《关于开展雄鄚路(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9号)、《关于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8号)、《关于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9号)、《关于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7)、《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6号)、《关于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01号)、《关于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27号)、《关于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7号)、《关于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4号)、《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3号)、《关于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56号)、《关于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 3号)、《关于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 [2021]6号)、《关于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 [2021]8号)、《关于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2021]5号)、《关于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雄安初设复 [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1)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一期):起于高铁站西侧主干路平交口,止于省道S333东延平交口建设里程约4.15km,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5m,包含下穿荣乌高速地道1座,地道箱体长度50m,两侧 U 型槽长度合计180m。
(2)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起于省道S333容东至S042改线段工程终点,线位向东经新盖房分洪道后,向南经高庄村,转向东沿大营组团及白沟铁路物流货场南侧布线,终点接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7.907公里,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5米,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梁2处,包括长约2648.9米特大桥1座,长约22米小桥1座,共设置涵洞9道。
(3)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南起现状S334(保静公路)平交口,向北上跨马庄干渠、现状S042、新盖房分洪道及K1线快速路后,以地坪段继续向北,下穿荣乌高速后,以地坪段继续向北,止于S333 东延平交口,路线长度约7.253km,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5m。其中其中设置特大桥1座长度约3850.4m,中桥1座长度约42.9m,下穿荣乌高速设置地道1处,长度约290m(包含地道箱体段50m及U型槽段240m),其余部分为路基段。
(4)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起点位于起步区五组团最东侧南北向次干路与规划EA2路交叉口,终点接保静公路现状T形路口。新建道路3.33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4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置桥梁2座,长835米,其中大桥757米/1座,中桥78米/1座,新建桥梁面积35487.5平方米。新建涵洞10道其中圆管涵7道,现状燃气管保护涵3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监控、绿化等。
(5)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位于雄安新区雄县。路线起于保静公路,止于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道路全长1.677公里,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44米,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作内容为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一期)、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等5个项目机电及附属工程机电及附属工程(具体与本项目机电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范围一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联合调试阶段、安全评估阶段、试运行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日期暂定2021年9月30日;其中高铁站至S333连接线项目(一期)、省道S333东延(S042至白沟站)工程、雄县至白沟连接线(一期)工程计划交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一期)项目计划竣工日期11月30日;雄鄚路(一期)工程(保静公路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计划竣工日期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其他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需一致),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三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时间为准),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细化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其他要求:无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8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9月1日17时00分00秒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