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金家井乡泉峪村和上庄乡狮子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金家井乡泉峪村和上庄乡狮子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涞源县人民政府 以 涞源县金家井乡泉峪村和上庄乡狮子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立项通知书、【2020】24号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
(2)招标编号:JZD-GH05-DL-20211342-4; (3)项目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施工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涞源县金家井乡泉峪村和上庄乡狮子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项目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岗位培训证书,同时需具有劳动合同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0 00:00至2021-09-03 23:59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