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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

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令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包括附属道路工程等部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提交。

5.4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4.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监狱支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  名: 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07日 09时00分,地点为 (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相应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第6.1款规定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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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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