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阎良区污泥焚烧处置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6-610114-04-01-184801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20%;贷款 8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新建50t/d污泥干化线、污泥储存及输送系统、污泥热干化系统、电气系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冷凝液(和垃圾渗沥液合建)处理系统;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涵盖环保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2)申请人须为环保设备生产厂商或者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参与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环保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
(3)申请人及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8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