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明区水塘村尖山组排洪渠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贵阳市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项字【2021】103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
项目
项目规模:主渠道治理3103.2m,支渠治理481m,淤泥开挖6201m3,土石方开挖27293m3,M7.5浆砌石13845 m3,混泥土浇筑1767 m3,模板工程1316 m3等。
项目投资额:825.29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
4.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贵州省 (详见贵州省 一楼大厅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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