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西部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黄村镇街道综合环境整治项目(EPC)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JX-GC-GK-2021065 2.3批文名称及文号:关于泾县西部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1〕4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泾县X090县道黄村镇段进行综合环境整治,包括X090县道黄村镇段约1.7km的两侧沿街建筑约170栋建筑立面改造、农贸市场改造及景观园林节点打造;X095县道黄村段约长1.74km、宽6.2m宽的混凝土路面白改黑。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如有)以及工程施工。 2.7项目性质: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2.8计划工期:总工期:14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供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勘察测绘成果、施工图);施工周期120日历天。 2.9建设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
3.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0〕29号)为准): 3.5.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 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是否要求投标人诚信得分:?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3.8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09:00。 4.2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3日09:00。 5.2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09:00。 6.2开标 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 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 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人民币)。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09:00。 7.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 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 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 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泾县 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泾县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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