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国咨控股集团 受 福建中烟工业 委托,现对福建中烟宣传品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2021-THXM04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宣传品运输配送服务 | 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500万元,具体承运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订单为准。合同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承运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调整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运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流(或货运)服务等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须体现经营范围包含物流(或货运)服务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国家有权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其具有运输资质的相关材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6其它: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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