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园林景观及小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西片区A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14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西片区B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5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西片区C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5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西片区D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5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西片区E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
2.2本项目建设规模: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40.05公顷,总建筑面积588.28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09.77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78.5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公服配套、商业办公、社区中心以及学校。
2.3本项目工期要求:总工期2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交付日期2022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小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室外BIM工程。
小市政工程包含红线内室外给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给水、消防)、室外再生水工程(中水)、室外智能化管井系统,并包含红线外各用地红线间横穿城市支路的各类市政过路管线。
园林景观工程包含软景工程(乔木、灌木、地被种植及2年养管)、硬景工程、园林水电(图纸范围内)、景观照明、景观标识标牌、建筑小品、入口大门、围墙、成人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等红线范围内所有园林景观工作内容。
室外BIM工程包括:BIM深化设计、最终竣工交付等工作。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图纸为准。
2.5本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9.28亿元。其中:一标段:约2.1亿元,二标段:约2.67亿元,三标段:约2.52亿元,四标段:约1.99亿元。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进行招标,A单元中的A1、A2标段为一标段,B单元中的B1、B2、B3标段为二标段,C单元中的C1、C2、C3标段为三标段,D、E单元为四标段。
(1)一标段:位于容西片区西北,四至范围:东至段沙大街,南至津保路,西至安大线北延伸线,北至津保高速铁路。本标段施工面积约为29万平方米,本标段内全部小市政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区;本标段内全部园林绿化工程共划分为3个施工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区面积分别为:A1-1施工区约9万平方米;A1-2施工区约13万平方米;A2施工区约7万平方米。根据宗地图现场施工情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二标段:位于容西片区北侧,四至范围:东至楼堤大街,南至津保路,西至段沙大街,北至津保高速铁路。本标段施工面积约为37万平方米,本标段内全部小市政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区;本标段内全部园林绿化工程共划分为3个施工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区面积分别为:B1-1施工区约11万平方米;B1-2施工区约9万平方米;B23施工区约17万平方米。根据宗地图现场施工情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三标段:位于容西片区东北,四至范围:东至大水大街,南至津保路,西至楼堤大街,北至津保高速铁路。本标段施工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本标段内全部小市政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区;本标段内全部园林绿化工程共划分为3个施工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区面积分别为:C1施工区约14万平方米;C2施工区约7万平方米;C3施工区约14万平方米。根据宗地图现场施工情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四标段:分为南部、东南两个地块。南部地块位于容西片区南侧,四至范围:东至楼堤大街,南至奥威路,西至龙西大街,北至金台西路;东南部地块位于容西片区东南,四至范围:东至大水大街,南至奥威路,西至龙东大街,北至金台西路。本标段施工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本标段内全部小市政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区;本标段内全部园林绿化工程共划分为3个施工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区面积分别为:D施工区约11万平方米;E1施工区约8万平方米;E2施工区约9万平方米。根据宗地图现场施工情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②和③的要求:
①园林景观资质要求:无;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小市政工程的联合体成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的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竣工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的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竣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
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如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w.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x.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仅能承担全部小市政工程施工,联合体其他成员仅能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5)、(6)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并委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④联合体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的形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的形式进行投标的,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②各标段各施工区须委派1名工区负责人,其要求如下:
a.联合体投标的,1家单位承担小市政工程施工,最多3家单位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4个施工区均须委派1名工区负责人(小市政工程施工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兼任);
b.非联合体投标的单位,4个施工区均须委派1名工区负责人(小市政工程施工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兼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日9时00分00秒2021年9月8日23时59分59秒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