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丰村民安置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西高新审批发[2020]13号、[2020]4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1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289783.58平方米,本项目为住宅项目,26层;概算1111.14万元;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及拟派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9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9月09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熟悉新平台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7.4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保证金:5万元(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缴纳),具体按照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