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钓秀路)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1AMMGZ003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4日 开标日期:2021年09月3日 巢湖市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钓秀路)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仟陆佰柒拾肆万贰仟陆佰叁拾柒元柒角壹分(¥:56742637.71元) 质量:合格 工期:75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家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伍仟柒佰零陆万陆仟贰佰肆拾柒元壹角贰分(¥:57066247.12元) 质量:合格 工期:7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锐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期:2021年09月6日至2021年09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 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 2021年0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