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 济南卷烟厂磷化氢回收系统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JYGK-20210205-051,招标代理编号:0627-21Z1270775。
2.项目 3.招标范围:对济南卷烟厂内7栋烟叶库的14套磷化氢回收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 5.实施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0万元(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磷化氢回收系统维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磷化氢回收系统维保)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操作人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 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 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5月1日起)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或已被移除异常经营名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9.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2020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08日09时00分到2021年09月14日17时00分 (1)现场获取须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 3.获取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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