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钰惠园安置小区二期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天迈钰惠园安置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迈钰惠园安置小区二期室外工程已由西宁市人民政府以宁政【2016】20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 为青海天迈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144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
5.3 招标人 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1年09月22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 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 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 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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