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卷烟厂2021年度烟草虫害防治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 楚雄卷烟厂,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202103183.01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724-2100K14N425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楚雄卷烟厂原辅料仓储区域进行杀虫,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服务 2.5服务周期:2021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审、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 2.6质量标准:符合Q/YNZY(HT).G05.08-2021《红塔集团烟叶原料、回收包装物仓储过程虫害防治管理规定》、Q/YNZY(HT) G05.05.-2019《红塔集团仓储虫害防治质量管理办法》、Q/YNZY(HT)G10.11-2019《红塔集团熏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满足生产实际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不少于8人)须持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资格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③投标人作业人员须具有高处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 (3)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④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选择参与的项目并上传以下资料,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 4.3同时,“红塔集团采购管理招投标模块”报名成功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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