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投标人须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以上(含四级)承装类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内,即2021年9月8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9月28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 (
2021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