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开封尉氏县公安局警务通合作伙伴引入项目(项目编号:HAYD20210000717;招标编号:TC219108J),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 开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 开封 ,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 开封 ,现委托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比选项目。
1.1.1 预估金额:含税金额1360000.2元,不含税金额1203540元,税率13%。
1.1.2 采购内容及预估采购规模:详见下表。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
警务通设备 |
200 |
注:预算仅为预估,根据业务量预算以实际执行为准。
1.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1.1.4 交货期:20日历天。
1.1.5 服务
1.2 选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本项目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警务通设备 |
200 |
6017.7 |
1.4 质量要求:合格。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校园及政企业务合作协议 |
批 |
1.000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应答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签订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4.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本项目发放电子版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2021年09月07日12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17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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