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 受江苏中烟工业 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 南京卷烟厂2021年购置动力设备项目-购置两组空压机组及配套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2151KYJ
2、招标内容:南京卷烟厂购置2台离心式空压机,1台零气耗压缩热吸附式干燥机,以及机组配套的安装组件并进行安装调试。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后6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4、质保期(含质保期内维保服务):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两年(以投标人实际承诺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可为所投设备(空压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明确品牌型号),且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副本中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型号,且都持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则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且所投设备为同一品牌型号,并且代理商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则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如邮寄,每本加50元。 购买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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