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新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宁县新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毕水通【202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占约80%,其他财政性资金约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规模:完成工程坝顶整治(坝顶路面硬化)、上游坝坡整治(封堵原输水涵管进水口及在左坝段新建输水涵管,对新建输水涵管进行充填灌浆)、下游坝坡排水沟进行全面清淤。
2.3项目建设总投资:173.64万元。
2.4工期:18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公示的企业,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 被邀请单位不可以(可以/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派代表于2021年 9 月 10 日至 2021年 9 月 16 日,到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 13 日 15:00 时,地点为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中国薯城综合楼五楼威宁自治县水务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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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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