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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供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供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1/09/13 11:27:48 项目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供热配套工程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供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09/13 11:27:48
项目名称: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供热配套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灵山湾路南、凤凰山路西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市政管道设施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280000元 工程造价: 10165538.46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986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1】367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0642788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202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0642788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791923819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018370211040193045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1128万元,建安工程费1016.553846万元,供热面积约9.86万㎡,主要对薛家滩村庄改造地块进行市政供热配套,热力管道管径DN100-DN200,包含市政一级网、二级网、单立体管及换热站,一级网起点接灵山湾路现状DN600高温水管线,沿灵山湾路南侧绿化带向西横穿凤凰山路敷设至凤凰山路西侧绿化带,后沿凤凰山路西侧绿化带向南敷设,后进入薛家滩村庄改造地块,沿小区内管综位置直埋敷设至负一层换热站,配套建设阀门井1座,二级网部分为室外直埋敷设,配套建设阀门井3座。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98600平方米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10165538.46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GB2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项目资格审查需要同类工程经验要求。2.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10-09 09: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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