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荣成市
1.招标条件
本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压水堆扩建工程混凝土骨料料源补充勘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考虑到本次骨料补充勘察工作的特殊性,根据前期骨料勘察试验工作成果,本次补充勘察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1)对目前甲子山鞠家石料场以及鞠家石料场西南侧区域,进行补充勘察工作,对目前石料储量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2)对目前甲子山鞠家石料场以及鞠家石料场西南侧区域,石料是否适用于机制砂料场开采需要进行试验分析评价;
3)对目前黄垒河河道内未开采的河砂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4)对新增河砂料源地的河砂储量、质量、环境条件、开采运输条件等进行综合勘察分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从事不少于3次核电工程砂石料料源勘察工作相关业绩或核电厂工程勘察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9:00起至2021年9月1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