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第一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第一批)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第一批)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亲水大街以东区域部分原宁电投热负荷2020年划归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此区域换热站与周边热负荷同步建设。站内设备多为2000年前后产品,长年使用,部分仪表失灵;站内PLC控制系统因触摸屏、卡件故障已无法实现全部功能;变频器存在故障,循环泵、补水泵只能工频运行;电气控制柜内元器件安装间隙过小、接线端子老化、无法有效散热、元器件长时间高温运行;换热站无视频监控系统。换热站运行数据未上传至智能热网集中控制系统。换热站自动化水平低,部分元件损坏、测量设备配置不全,设备参数无法上传至集控中心,无法实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现对站内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换热站自动化水平。
2.1.2招标范围: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改造范围包括临湖左岸换热站、家园换热站等19座换热(暂定)。实施内容:
(1)新增视频监控系统;
(2)一次侧热表安装、调试;
(3)加装二次侧流量计;
(4)负责现场无法正常使用的热工、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拆除更换工作;
(5)完成PLC信号、视频监控信号至交换机间的信号传输工作;
(6)完成改造所需设备及配件供货、安装、接线、调试总体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2021年11月01日开始供货安装,2022年6月30日竣工,质保期限项目整体验收后2年。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2其他:/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亲水大街以东区域部分原宁电投热负荷2020年划归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此区域换热站与周边热负荷同步建设。站内设备多为2000年前后产品,长年使用,部分仪表失灵;站内PLC控制系统因触摸屏、卡件故障已无法实现全部功能;变频器存在故障,循环泵、补水泵只能工频运行;电气控制柜内元器件安装间隙过小、接线端子老化、无法有效散热、元器件长时间高温运行;换热站无视频监控系统。换热站运行数据未上传至智能热网集中控制系统。换热站自动化水平低,部分元件损坏、测量设备配置不全,设备参数无法上传至集控中心,无法实时掌握系统运行情况,现对站内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换热站自动化水平。
2.1.2招标范围: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宁电投区域换热站自动化改造,改造范围包括临湖左岸换热站、家园换热站等19座换热(暂定)。实施内容:
(1)新增视频监控系统;
(2)一次侧热表安装、调试;
(3)加装二次侧流量计;
(4)负责现场无法正常使用的热工、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拆除更换工作;
(5)完成PLC信号、视频监控信号至交换机间的信号传输工作;
(6)完成改造所需设备及配件供货、安装、接线、调试总体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2021年11月01日开始供货安装,2022年6月30日竣工,质保期限项目整体验收后2年。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热系统改造(含控制系统部分)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合同金额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热系统改造(含控制系统部分)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合同金额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