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Invitation for Bids (IFB)
项目
招标编号:0704-2140JDCP1706/01
日 期:2021年9月14日
1.中化建国际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 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的下列全新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投标人对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概况: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需配备两套制淡装置,生产的淡水提供给生活用水和工艺设备,主要包括两套反渗透型制淡装置及附件。
货物
数量:2套,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制淡装置 | 2套 | 1、制淡装置的设计要求如下: 类型:反渗透、多级式 数量:2套 容量:50吨/天(末级出口) 2、制淡装置产生的淡水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最大盐度:5ppm(末级出口处) 氯离子:<50 ppm 钠离子:<50 ppm 碳酸钙:<130 ppm PH值:7~8 TDS:<5 ppm 产水率:~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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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招标人指定地点(候选
FPSO船体的施工现场确定后,公司将书面通知投标人。
交货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周内从所在地主要港口装运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周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A. 关境内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关境外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证明。以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代理商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制淡装置的专业制造厂家,或是专业制造厂家的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则投标人应获得专业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代理商应获得制造厂家签字盖章的保证,承诺制造厂家将承担该货物的质量责任,包括设计、制造、生产和运维。如果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授权/保证未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制淡装置及其辅助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不接受试制产品。从200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有2台/套反渗透制淡装置(单台制淡装置的容量:≥50 ton/day),并在FPSO或FSO或类似海上浮式装置上有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则提供所代理专业设计制造厂家的上述业绩。
投标人应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记录,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副本(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关键技术参数的相关页),以及最终用户签署证明其成功运行的证明文件,或由最终用户/第三方船级社签发的调试报告。
3.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从2021年9月14日开始至2021年9月22日止,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或300美元,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另外, ,投标人还需要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 (
详细 附件1: 评标办法预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