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邯郸东郊热电#1、#2湿式除尘器防火治理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邯郸东郊热电#1、#2湿式除尘器防火治理改造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电力邯郸东郊热电2×350MW工程辛安镇厂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东部的肥乡县境内,厂址北距309国道约0.7km,西距邯郸市约15.4km,东距肥乡县城约15km,从厂址经由309国道可直接与G4(京港澳)高速公路、G22(青兰)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相通,交通条件便利。
招标范围: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 2×350MW 工程供热机组所配备的 2 台湿式静电除尘器防火改造,它包括系统及其运行参数的设计、设备及其附件的选型、配套、结构、性能、制造、安装、试验、调试、试运、培训、技术服务、检修和质量保证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最终交付投产。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工期:供货工期:供货时间暂定为#1湿式除尘器于2021年11月交货,#2湿式除尘器于2022年04月交货。施工工期:在2021-2022年#1、#2机组检修期间进行,项目分两次实施,每次施工工期为35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含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容量的湿式除尘器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工程范围等信息,如合同信息不全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