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1-2023年厦门邮政国际快件服务 装卸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厦邮政招(2021)采字第038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投标人报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装卸搬运业务服务费用应包含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招标内容、期限及服务详细要求具体如下:
招标内容:负责进出境快件监管中心货物的装卸搬运、分拣理货等处理工作;服务范围包含长虹路10号2号楼及机场元翔货站和厦航货站;服务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详细要求 |
合同有效期 |
本次投标的预估规模 (人民币:万元,含税) |
备注 |
1 |
2021-2023年厦门邮政国际快件服务 装卸搬运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560.00 |
合同签约主体为厦门邮政国际快件服务 |
注:以上含税预算仅供投标单位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应答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2元/小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质量标准:按照招标人指定服务要求进行制作;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货物处理。
1.4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
2.1.2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同类项目是指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分拣/装卸/搬运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不含纯粹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合同/协议;如所提供的合同/协议没有具体金额,则必须附上该合同/协议所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
2.1.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1.4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1.5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1.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8近三年内,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上述资格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人资格的;
(7)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8)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
4.3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 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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