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入围项目遴选公告
青海中旭 (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入围项目(青海中旭公招(服务)2021-041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入围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青海中旭公招(服务)2021-041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外资企业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业务,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有从事招标代理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 进青备案,未被国家或青海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青海省政府招标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招标代理业务; (3)投标单位须在西宁市区具有录像、录音功能的开评标室 ;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9月15日 |
招标文件 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单位 单位 招标文件购买 电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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