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小营校区综合楼局部空间改造项目
一、采购条件
受中央美术学院的委托,对“中央美术学院小营校区综合楼局部空间改造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二、项目信息
1.项目
2.项目编号:TC21060SH 3.项目概况:本次装修总面积约690平米,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部分吊顶,重新进行新作部分吊顶、地面、墙面、隔墙等施工;强弱电、水暖、空调、喷淋移位等以清单和图纸为准的工程。 4.项目 5.工期:70日历天。 6.最高限价:人民币1,367,021.53元(含税) 7.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等。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政策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B本;并同时提供在承接本项目同时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本项目参与单位必须为政府采购定点企业名录单位,且报价需要优惠于政府采购定点入围报价(需提供截图);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于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且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响应;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9月15日至2021年9月23日止,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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