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项目监理已由上级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等级为大型灌区工程,工程估算投资建安工程费
约万元,施工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 %(以审计部门决算报告中的建安工程决算金额乘以中标人的自报费率结算)。(备注:建安工程费、控制费率将以补遗形式发布。)
2.3 工期:计划工期15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11名(其中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现场监理员8名),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以上人员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需施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2)至(6)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止在 交易网网站(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高安市 三楼第一开标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的控制价60%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或堤防或灌渠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7.3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他原因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按每更换一次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7.4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需施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江西省宜春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