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化母液处理药剂采购项目(除油粉),招标人为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化母液处理药剂采购项目(除油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最高限价:除油粉-1:5200元/吨;除油粉-2:6700元/吨(除油粉-1、2仅用于区别不同型号除油粉,除油粉-1用于二级处理工序,除油粉-2用于一级处理工序)。
招标范围:根据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艺,在蒸发浓缩工序中会产生高浓度有机物、高盐分、高沸点、粘稠状的母液。该部分母液处理难度大,需对母液进行除油及氧化处理,多方实验后,使用除油粉可达到去除效果,现预估处理物化母液药剂除油粉每年用量约300吨。投标人以单价方式进行报价,以月度预估量计算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实际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每月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结算时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交货工期:2个日历天。
为保障本项目货物供应达到合格质量标准,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配合招标人进行现场调试,根据现场水质特点确定加药量、反应时间、搅拌速率等相关参数,确保依附现有处理工艺的前提下,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COD去除率达50%以上;波美度在原有基础上至少下降8度以上;常压、100℃以下条件下,蒸发量大于50%或者减量45%以上和蒸发量大于30%);能够确保正常压滤;除油粉必须为固态药剂,且在使用过程中氧化还原速率可控,不产生有毒、有害、有气味物质;保质保量地提供三效母液处理所需的药剂。对于现场调试结果数据不合格的中标人,不予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指除油粉供应)已验收项目业绩3个以上(含3个)。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
刘 静 13681557910
咨询电话:010-533105986
传真:010-51957412
微信:13681557910
QQ:1490789738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