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房产段锅炉用醇基燃料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59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房产段锅炉用醇基燃料(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经销商。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中包含批发、零售及储存业务范围。
4.投标人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必须为产品提供质量保障。
6.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不含2021年)内任意年度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一般纳税人税率发票为准,并附发票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8:00时起至2021年9月27日16:00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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