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1. 招标条件
本如美建管局如美前期工作营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设施集中供暖系统采购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美建管局如美前期工作营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设施集中供暖系统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如美前期工作营地,项目地处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如美镇,位于318国道旁,历史调查冬季最低气温为-20.7℃。规划用地面积50643.88㎡,总建筑面积29331.70 m²,分别为业主办公楼、餐饮中心、活动中心、接待中心、业主宿舍楼、监理办公楼、监理宿舍楼、大门值班室、水泵房共9栋建筑,建筑层数为1~7层。设计场平高程2680.00m-2694.00m。
2.2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
2.3集中供暖系统
室外气象参数(参照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室外气象参数 |
冬季 |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
-5.9 |
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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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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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 |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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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风速(m/s)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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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大气压力(hPa) |
6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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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 |
海拔高度(m) |
2700 |
本工程供暖系统选择为:超低温环境高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蓄热水箱+FD干式地暖系统。本次招标供暖区域为业主办公楼(5370.12平方米)、业主宿舍楼(8965.56平方米)、监理宿舍楼(4063.1平方米)、餐饮中心(1817.08平方米,餐饮中心仅职工之家设置采暖,职工之家101.4平方米)、接待中心(4270.56平方米,接待中心仅三层和四层北侧接待房间设置采暖)。
2.4招标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如美建管局如美前期工作营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设施集中供暖系统采购安装,具体为:
(1)合同范围主要是对下述设备设施的设计、材料部件采购、制造、出厂前的预装配、工厂试验、配套、检验、保险、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和现场开箱检验、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和移交、培训服务(为期一个月的现场技术培训)等;
(2)超低温环境高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蓄热水箱及附属设备、管道和安装附件等;
(3)供暖室外管网及安装附件等(投标单位负责指导土建单位对供热管网的覆土开挖、回填、混泥土井等的施工并负责后期运行调试);
(4)地板辐射采暖(干式地暖)及附属设备、管道和安装附件等;室内部分采暖干管及到分集水器部分的管道由土建单位施工(投标单位负责指导土建单位施工并负责后期运行调试);
(5)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供暖系统设备、管道及材料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6)提交必要的优化图纸和设备、管道资料;
(7)负责投标设备、管道及材料与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8)投标设备、管道及材料的安装和现场试验若由其它承包人完成。投标人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参与相关系统的联调;
(9)负责对招标人人员的技术培训,出厂试验,现场服务;
(10)超低温环境高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设置在供暖水箱间屋面(详见附图)。
2.5 建设工期: 本招标项目合同工期(28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7月31日(含试运行时间),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6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超低温环境高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拟6台)+蓄热水箱(拟2台)、变频蓄热水泵(拟3台)、变频供热循环水泵(拟3台)、全自动软化水装置(拟1套)、定压装置(拟1套)、软水箱(拟1台)、旁流水处理器(拟2台),主要设备规格详招标附图。
2.7 交货地点:同项目建设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为专业的供暖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建筑施工企业。
3.2.2投标业绩要求
投标人为供暖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近五年( 2016 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供暖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应包含合同金额、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材料)。
投标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近五年( 2016 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及以上的施工合同业绩,合同工作内容中有300万元及以上供暖或供气或供排水等管路工程施工内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应包含供暖或供气或供排水等管路工程合同金额、工程量、施工内容等关键材料)。
3.2.3其他要求:
3.2.3.1投标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与专业的供暖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合作意向性协议(提供扫描件)。
3.2.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扫描件)。
3.2.3.3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相关资料(提供扫描件)。
3.2.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职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及任职资格。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8日9:00起至2021年9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