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
1. 招标条件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债承销团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1境外债项目承销团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拟于2021年至2022年在境外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总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或等值新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币种),期限不超过10年。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不超过6家投标人组成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最终的承销费率为承销团成员报价的平均值。招标人将确定不超过3家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兼评级顾问,余者为本次发行的联席簿记管理人。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金额、品种等)将由招标人与联席全球协调人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3.2.2、熟悉中国能源行业,曾牵头中资能源企业的境外债券发行工作;
3.2.3、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营销业绩,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3.2.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记录。
3.2.5、2019年至今曾参与中资企业境外债券结构设计和组织发行。
3.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9 月 18日17:00起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