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硫酸、盐酸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硫酸、盐酸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华能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774MW,其中#1、#2机单机容量为167MW,#3、#4单机容量为220MW。
2、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容量为一套9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即:两台燃机拖动一台汽机运行,整套机组出力为930MW。二期机组已于2011年12月并网投入商业运行。
3、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工程建设一套由2台东方电气/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可背压、可纯凝供热机组。整套联合循环机组在背压工况下(保证供热量)的发电出力为998MW。
4、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为城市热网应急备用热源,如2022年北京市政府未安排应急启动计划,则实际使用数量与本次招标预计数量相差较大,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招标范围:2022年生产运行消耗材料硫酸、盐酸框架协议,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文件。
5、须提供有近一年内的质量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内具有成功的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装卸、销售工业硫酸、盐酸产品的资格和能力,并提供从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的同类产品的订货和投运业绩列表,且至少2个电厂相关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文件,并提供用户单位联系人方式,以供核查。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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