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右岸电站调速系统模型与一次调频复核试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洛渡右岸电站调速系统模型与一次调频复核试验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溪洛渡右岸电站10F~18F机组均已投产满5年,根据《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发电厂涉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总调运[2021]19号文等的规定,投运机组满5年应开展机组调速器调速系统建模及参数实测与一次调频复核试验,并将报告提交电网调度机构审核备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右岸9台机组调速器一次调频复核试验(开度模式和功率模式以及4个负荷工况点),向委托方报告涉网复核试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采取处理措施,并检查确认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2)完成右岸9台机组调速器建模及参数实测复核试验(包括开度模式、功率模式),向委托方报告涉网复核试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采取处理措施,并检查确认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3)每台机组试验完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溪洛渡电厂提交盖章版试验快报(简要概述试验内容和试验结论),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原始试验记录应作为试验报告附件),纸质版5套和电子版,其中调速器建模试验报告应经过 电科院审核通过,提交委托方向调度机构审核报备,并根据调度机构的要求完善报告直至审核通过。
2.3 服务期限
计划总体服务期限:2021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结合机组年度岁修及运行方式安排完成试验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授权的非独立法人单位;
② 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电源工程类或电网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机容量≥300MW水电站机组调速器涉网试验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证明中须明确包含一次调频、调速器系统建模试验及参数测试等工作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09月25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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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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