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咨询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咨询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财务共享中心现状调研、为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制定详细方案设计和落地实施指导,其中详细方案设计涵盖会计核算标准化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梳理、组织人力设计、信息系统规划、运营管理设计等工作模块;提供满足具体业务需求的RPA产品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设计器、机器人和控制器。
本次招标内容为
第一部分:财务共享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第二部分:财务共享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用软件及实施服务。
组织范围:咨询方案设计、RPA落地组织范围涵盖国内全组织(含代管托管公司)。
业务范围:需涵盖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财务职能的所有内容,并对财务信息系统总体设计、财务转型后的职能定位及共享中心组织架构设计、人员配置、共享迁移、管控模式、运营管理模式、财务能力提升及财务价值提升制订比较全面且长期的发展规划。
服务期:自中标人项目团队进场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第一阶段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供财务共享建设咨询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3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页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要有7年以上管理咨询/系统实施工作经验,2个以上财务共享项目建设业绩,需提供参与相关项目建设的证明资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3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