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21】第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2021-2023年餐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湖南中烟工业 吴忠卷烟厂,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预计服务期限:2年,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供货时间按采购人的需求计划确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并确定排名前2位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中标人中如有不同意此中标优惠率或无法履约放弃中标的,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中标人中第一名供应量占总业务量的60%,第二名供应量占总业务量的40%具体采购业务分配根据甲方安排执行,允许因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年度分配任务比例与上述比例有细微差距的存在。甲方保留不超过10%业务调整的权利,调整依据为:甲方按照乙方日常供货情况,每月依据《餐饮物资采购考评办法》对乙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当累计扣分达到10分,甲方可调减业务量10%以内的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报表;
3.4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现场查询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②国家烟草专卖局通知的被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参照该名单发布单位禁入期规定。③被列入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目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④被认定存在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行贿数额巨大或者向公司多个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行贿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
(3)对未被国家局公布、通知,或未被湖南中烟认定的有不良行为且未被采取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来存在单位行贿行为(见备注),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备注:在开标日近一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万以内;在开标日近二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100(含)-500万;在开标日近三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500万及以上。
(4)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若未在 上报名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4.2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 4.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 上 “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中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自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吴忠市 五楼(吴忠市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柴园村部对面,新朝阳小学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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