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QCHS-H-2021-1011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41座站3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设备等采购及安装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批准执行,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41座站3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
2.3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S-QCHS-H-2021-1011的招标文件。
2.5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
2.6 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已于2021年09月23日发布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
标段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预算金额 |
第一包 |
ZS-QCHS-H-2021-1011-01 |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
见招标文件 |
22 |
9.65万元 |
212.3万元 |
第二包 |
ZS-QCHS-H-2021-1011-02 |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
见招标文件 |
19 |
9.65万元 |
183.35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经过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证明企业运行良好无重大财务风险。
3.4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响应)。
3.5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四、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6)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日,有类似项目的合格供货业绩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及供应商承诺
(8)2018、2019、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响应)/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中标人自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09:30;
开标
六、招标人的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
2021年9月23日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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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