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某单位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VGBWIA-W1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VGBWIA-W10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含税)。 2、采购内容:某单位2021年副食品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包括5大类,分别为:蔬果类、肉类、水产禽蛋类、干调杂粮类、饮品牛奶及瓶装调料类等。货物名称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4、交货 5、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名中标人。 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用报折扣方式。投标人报价高于100%的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具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年度由供应商企业自行出具的会计报表(须具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成立的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信誉要求:(1)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截图;(2)提供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 (3)提供未被 “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证明截图。(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仓储及配送能力,必须在贵州省安顺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09日17时0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