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玉环
1. 招标条件
玉环分公司2022-2024年锅炉底渣运输和灰场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
2.2招标范围:玉环分公司4台1000MW机组渣仓排渣操作、锅炉底渣的运输;负责灰场的管理、堆灰的推平、碾压、洒水,灰场设备及灰场建筑物的日常维护、负责灰场内灰渣外卖工作配合及抑尘等环保防控措施;运灰道路的清扫和洒水及防尘;负责进行覆土、碾压、洒水、撒种草籽(草籽投标人提供)、养护确保成活等;负责灰面临时苫盖;负责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处理;负责车辆(指运渣车、推土机、辗压机)的运营(含燃油供应)、维护、保养、修理工作,车辆由招标人提供。(详见技术规范)
2.3合同服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风险,投标人报价应为服务期内总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9月28日9:00起至2021 年10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00 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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