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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优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优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优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邮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2102AW2295

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提供税收大数据服务。分为5个分包(投标人可以投标任意分包)。其中:

分包一:通用类数据产品项目

省局税收大数据是全省统一的涵盖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数据服务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是全省各部门、各层级税务干部日常管理及开展各类数据分析必不可少的重要抓手,是税务系统落实各项改革、转变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实现“以数治税”的重要支撑。

为了进一步发挥省局大数据平台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及开拓性创新作用,挖掘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推动形成“以数治税”新局面,需要进一步优化大数据平台,丰富大数据产品,满足各部门、各层级新增数据应用服务需求。

按照《免层报数据报表管理办法》,开发系统功能,建设形成全省统一的报表库,对数据报表实行清单化、目录式、统一化管理,在大数据平台中自动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加工、报表制作,实现数据报表的“机生机汇”和智能化管理;根据省局一揽子建设规划,开发线上监控指标,实现线上一揽子监控分析;对一户式全景展示模块进行优化改造,对接互联网信息、第三方数据等信息接口;针对各类提示提醒进行数据接口开发及数据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一员式”、“一局式”功能系统的探索及研发等。

 

分包二:功能框架及门户升级改造项目

税收大数据平台是我省统一的集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应用”于一体的数据情报管理应用分析平台,目前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一户式全景展示”、“税收经济景气分析”、“数据应用指引”、“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税(费)收入分析”、“自然人信息应用”、“数据分析”、“数据归集”、“情报交换”等24个应用主题共计971项功能,是全系统各部门、各层级进行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以及开展各类数据分析的重要支撑,是开展各项税收决策分析及税收改革工作的有力保障。

2021年,为了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平台功能架构的可视化、结构化效果,需要针对原有的24个功能模块、971项功能,按照不同应用主题,对相关功能架构重新进行优化设计,使大数据平台功能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用户使用更加方便、快捷。同时根据数据权限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对岗责权限设置进行整合优化,加强权限控制,保障数据安全使用。

 

分包三:专项类数据产品项目

省局税收大数据是全省统一的涵盖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数据服务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是全省各部门、各层级税务干部日常管理及开展各类数据分析必不可少的重要抓手,是税务系统落实各项改革、转变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实现“以数治税”的重要支撑。

为了进一步发挥省局大数据平台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及开拓性创新作用,挖掘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推动形成“以数治税”新局面,需要进一步优化大数据平台,丰富大数据产品,满足各部门、各层级新增数据应用服务需求。根据各部门数据产品开发需求,完成地方税费种数据产品开发,如二手户交易信息查询、契税税源和收入情况表、土地增值税统计表等数据产品的研发等;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开发一人式功能模块,针对自然人信息进行一人式全面归集、展示。

 

分包四:风险管理平台优化项目

自全省落实省局“1+5”新征管体系要求以来,风险管理平台就承担着较好的支撑作用,分析识别、任务管理、风险应对等环节的规范化程度以及取得的质效都得到了较大提升。为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析识别库,落实省局全面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风险应对方式 全面推行提示提醒应用等要求,省局根据相关业务规范变化情况、基层反映的修改建议等对风险管理平台进行优化,以便体现新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要求,简化优化平台使用人员的系统操作。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提示提醒相关流程、文书,完善风险管理平台单点登录,完善自然人模型扫描、提醒推送,预计环保共治平台对接相关事项等。

 

分包五:智慧税务大数据展示(二期)开发项目

根据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全面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全面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立足江苏税务现有大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数据仓库、数据集市技术优势和省局数据集中优势,以推动各级、各部门的大数据应用为核心,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以大数据展示为载体,以大数据可视化为抓手,完成了智慧税务江苏一期工程的开发工作,为发挥大数据在服务管理决策、转变征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监管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核心驱动作用,推动全省税务系统实现大数据的智能化、可视化、泛在化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打造了江苏税务大数据应用新亮点。

为了进一步有效补齐江苏税务在大数据应用功能、应用深度中存在的短板,推动面向各级、各部门的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江苏税务大数据平台优势和资源优势,全面展示大数据应用成果,以展示促应用,不断推进江苏税务大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需要对“智慧税务江苏”进行二期开发。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通用类数据产品项目,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分包二:功能框架及门户升级改造项目,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分包三:专项类数据产品项目,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分包四:风险管理平台优化项目,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分包五:智慧税务大数据展示(二期)开发项目,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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