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委 托
1.2.2 交货地点及时间:
1.2.2.1交货
1.3.2.2交货时间: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交货进度计划表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钢制螺旋地桩生产企业或金属结构加工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钢制螺旋地桩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在国内承担过至少1个钢制螺旋地桩合同,且单项合同总供货量10万根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钢制螺旋地桩生产企业的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评审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