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 生产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厂区混凝土路面拆除、主干道沥青道路、次干道沥青道路等,具体见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共一个标段。
2.2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3工程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6、
7、 请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报名并
本招标项目支持电汇转账购买,若为电汇转账,则应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将
(1)潜在投标人 |
(5)招标文件接收电子 |
(2)制造商 |
(6)招标编号: |
(3)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联系 |
(8)银行汇款回执(请作为附件上传) |
购买文件汇款账号如下:
全 称:
账 号:600700042
重要说明: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及支付宝汇款,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 指定的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考虑当前防疫情况,潜在投标人可自愿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及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愿采取邮寄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将视同对现场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无异议。纸质响应文件指定邮寄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
全 称: 保证金专户
账 号:2000544001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关于投标人合理使用招标文件的声明:本项目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之用。为尊重和保护项目单位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投标人在获取本文件后,不得对外传播,不得提供给无关的第三方,如投标人擅自传播、复制损害项目单位合法权益的,项目单位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有保密义务。
12、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