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设备(装卸)(2021年货运第11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物资计划 [2021] 1273)
本项目已于2021年9月24日进行公告,因报名供应商不足,现进行第二次公告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前期参与过的供应商须重新报名并缴纳标书
费及投标保证金。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货运设备(装卸)(2021年货运第11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依法纳税,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设备制造商取得国家认可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主机产品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符合本次投标产品要求),提供产品CQC、CE等认证(之一即可)。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设备生产商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主要设备、检验设备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制造商须取得有效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设备制造商近三年未发生设备质量和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无不良反应。在铁路系统有良好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与投标产品类似的供货合同及可追溯的设备实际用户使用评价报告。相关证明应加盖公章,由三家以上使用单位(站段级或以上)出具,内容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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