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鄂市房地产公司神华康城C8地块住宅小区庭院绿化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为鄂尔多斯市神华神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神华康城C8地块住宅项目地面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4.3万平米,绿地率约41%。本招标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整个住宅小区庭院绿化及绿化管网施工。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栽植乔木类约3138株,灌木球约1313株,灌木花篱/绿篱约16515㎡,地被类约89821.9㎡,攀援类约3000延长米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总工期606个日历天(含两个冬歇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其中: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40%绿地乔木、灌木及地被成品栽植;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剩余绿地成品栽植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如下情形,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斟酌,招标人给予工期顺延但不增加费用:(1)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延期开工;(2)施工过程中受工作面交叉作业影响或政府政策影响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3)除政府政策性指导文件规定外,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工期延期;(4)其它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期。抚育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3年止。
质量要求:(一)绿化部分:
1、成活指标:
按6类单计,具体为乔木成活率≥90%;灌木成活率≥90%;地被(庭院)覆盖度≥95%;地被(庭院)单株成活率≥95%;地被(野外)覆盖度≥80%;攀援植物成活率≥95%。
生态工程苗木单位统一为:乔木按株、灌木按穴、地被(包括模纹)按平米、攀援植物按株计。
2、成活确认标准:
乔木:针阔叶乔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胸径、枝干)均为未成活;针叶乔木成活的标准同时必须有发育正常的顶芽。
灌木:灌木成活的标准为设计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小于或少于设计规格(高、分枝)均为未成活;模纹类成活的标准为设计修剪规格内全部枝干为健康活体;灌木单株按株计,灌木模纹按平米计,灌木模纹单片未成活面积大于0.2㎡,按未成活1平米计算。
地被:整株或修剪规格内为健康活体。
(二)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为: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住宅项目庭院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合同业绩共计2份(不包含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技术职称证未体现专业,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提供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保证明(提供 2020 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2)自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住宅项目庭院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合同业绩1份(不包含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已完工(指抚育期结束)。提供施工合同和业主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技术职称证未体现专业,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保证明(提供2020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安全负责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提供该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1)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2)业主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认定。
(3)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和业主证明的单位,应为合同中甲方的签约单位或合同中明确的管理单位,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30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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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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