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MW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一、招标条件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MW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MWp(其中砼屋面3.65MWp,彩钢瓦6.35MWp,厂房不需要加固,建设安装容量以实际为准)。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拟装机容量为10MWp,利用厂房屋顶面积约6.5万平方米,拟建工程场址三锋汽配厂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珠山村。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MW分布式光伏EPC总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3MW及以上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5.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2018-2020年)。 6.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并熟悉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B证。 特别说明: 所有投标业绩需提供含合同主要信息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08 08:30到2021-10-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08 08:30到2021-10-13 17:00。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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