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熟石灰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氢氧化钙含量[Ca(OH)2],w/% ≥95 |
8000吨 |
|
2.2其他:
(1)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生产熟石灰的合法资质,且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石灰石加工,(熟石灰生产能力须达到50000吨/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熟石灰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用运输车辆(自带气力输送装置的罐车)提供自备或与合作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自行不具备的可提供合作单位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合作单位的采购合同或采购意向书)
6)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熟石灰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招标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0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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