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榆林市定边县
1. 招标条件
本定边明水湖100MW风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水湖100MW风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定边县
2.2 规模: 100MW
2.3 建设工期: 4个月
2.4 标段划分: 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包括但不限于定边明水湖100MW风电项目综合自动化设备(包含PMU设备、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故障录波器、故障信息子站、微机解列装置、二次安防系统、快速频率响应控制系统、计量系统 、计算机监控系统、110kV线路保护、110kV母线保护、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系统升级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6 交货地点:陕西省定边县
2.7 交货期:2021年10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5套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投标人提供的综合自动化设备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所投标的综合自动化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具有检测报告。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30日9:00起至2021年10月9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