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1. 招标条件
本(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2021-2022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电厂后勤服务工作需要,(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电厂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按年度维护进行外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及公共区域管理,浴室管理,宿舍楼管理;车辆驾驶服务、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会议接待服务等后勤服务;以及物资、档案、基建工程、信息维护、消防管理、花卉租摆等辅助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辅助维护工程(2021-2022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电力、热力、化工等生产型企业后勤管理服务业绩,合同范围必须涵盖餐饮服务、司乘服务和物业服务(文员、清洁等也视为物业服务)3项工作内容或类似工作内容,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单位出具的本标段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9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