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桥街道交通安全警示点、劝导点协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1-QC0290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本项目控制金额为人民币891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金额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5、最高限价:人民币8910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新桥街道交通安全警示点、劝导点协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1 项 1、配合新桥街道及交警中队对辖区内交通秩序进行维持。 2、其它指定工作。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3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 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 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 2、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 ( ); 2)深圳 网站( );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