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 二、招标编号:河烟采2021-0104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及数量:复混肥432吨,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相关招报价活动或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未被招标人或者烟草行业内除招标人之外的其他单位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8.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须清晰反映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上没有注明经营范围的,需附加盖公章的工商系统经营范围的查询记录); (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时必须提交); (5)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时必须提交); 注:(1)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委托办理时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 (2) 允许邮寄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 银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河池市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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